1991年7月30日,伦敦,伍尔沃斯孤儿院。
伦敦的夏天通常跟“阳光明媚”这四个字没什么缘分,但今天老天爷大概是喝高了,居然赏了脸。
金色的光线斜斜地铺在孤儿院后院的碎石地上,把那些歪歪扭扭的晾衣绳和破破烂烂的棚屋都照出了几分诗意。
后院中央,一个黑发男孩正在对着一个装满沙子的麻袋练习拳击。
他的拳头砸在麻袋上,发出沉闷的“砰、砰”声,节奏稳定得像个节拍器。
男孩看起来十一二岁,身量修长,五官精致得不像话,黑玉般的头发被汗打湿了,几缕贴在额头上,反倒衬得那张脸越发白得发光。
说实话,这副长相搁在孤儿院里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反而更容易挨揍。
但奇怪的是,没人敢揍他。
不仅没人敢揍他,周围那几个年纪更大的男孩还主动帮他递毛巾、捡石子、驱赶靠近的野猫,活像一群殷勤的跟班。
“汤姆,你的右勾拳比昨天快了。”一个瘦高个男孩喊道,语气里带着真诚的崇拜。
“嗯。”汤姆·里德尔应了一声,连眼皮都没抬,又是一拳砸在麻袋上。
他六岁那年想明白了一件事:自己穿越了。
准确说,是在某个深夜发烧烧得神志不清的时候,脑子里突然涌进来一堆乱七八糟的记忆。
办公室格子间、加不完的班、凌晨三点的泡面、以及猝死前一份没写完的周报。
上辈子死得太窝囊了,窝囊到他醒过来发现自己变成英国孤儿院的一名弃婴时,第一反应居然是“还好,至少不用写周报了”。
第二反应是:这名字不对劲。
汤姆·里德尔。伍尔沃斯孤儿院。英国。
这三个信息拼在一起,杀伤力堪比一颗核弹。
他花了整整三天消化这个事实,又花了整整一周接受这个事实。然后做了一件非常务实的事情,查了查有没有其他叫汤姆·里德尔的著名人物。
结果是没有。
只有那一个。
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人。那个让整个英国魔法界闻风丧胆的黑魔王。那个按照原著剧情,应该在今年夏天被一个十一岁戴眼镜的小男孩用脸接反弹咒干掉的反派。
而他现在跟那个反派同名同姓,同一个孤儿院出身,甚至长相都他妈差不多。
老天爷,你这是要我死。
但汤姆这人有个优点,不纠结。穿越都穿越了,名字都叫这个了,哭爹喊娘有用吗?没用。那就不如该干嘛干嘛。
伏地魔那条路是死路,傻子才走。他现在要做的,是让所有人都知道:此汤姆非彼汤姆,同名同姓纯属巧合。
谁要是因为这个给他穿小鞋,他就,呃,他也不能怎么样,毕竟他现在只是个没权没势的孤儿。
所以,他选择了最笨也最有效的办法:活得像个正常人。
练拳击是为了防身,读书是为了考奖学金,表现得强势是为了不让其他孩子欺负自己。
在孤儿院这种地方,你不欺负别人,别人就欺负你。这不是什么高深的人性哲学,这就是生存。
至于魔法世界那边的事情,他倒是没怎么操心。
反正哈利·波特跟他同年,都是今年上霍格沃茨。按照原著剧情,来接哈利的应该是海格,但来接他的会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