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曲子由五个乐手合奏完成,分别有两个大提琴手、两个小提琴手和一个钢琴乐手。
虽然演奏者都是学生,但是却丝毫不逊色于专业的演奏家,由此可以看出都是专业实力十分强的乐手。
想要学好一门乐器,除了与生俱来的乐感和天赋之外,个人私底下千次万次的基础的训练,还有对于乐器发自内心的喜爱都很重要。
台上的成功都是由台下一次次的努力堆砌而成的,十分磨人心志。
所以只要认真倾听一个乐手演奏时的状态,就能知道他对这个演出倾注了多少的精力和时间。
难怪这次演出请了不少业内的人士,这支乐团的实力确实很强。
这时旁边的两个女生开始窃窃私语了,在一旁坐着的余容一字不理哦的听了进去。
“这个是什么曲子,好好听,特别是那个小提琴的声音,一加进来的时候真的太绝了。”离余容最近的女生忍不住跟同伴分享自己的感受。
她旁边的那个女生一脸骄傲的说:“那当然,我就说这场音乐会不容错过吧,你还不愿意来,这下知道我说的是对的了吧。”
看来是离余容最远的女生非要带着另一个女生过来听这场音乐会的,事实证明她确实眼光很好。
一看就是很喜欢音乐,而且对乐团有一定的了解,在这里就像是个“百事通”一样。
相比之下她的同伴就对音乐一窍不通了,只知道好听,有点“没头脑”的挠挠头。
“快看快看,那个个子最高的小提琴,那个男生好帅啊,长得好看,还拉得一手好琴,我已经胎动了。”
“没头脑”突然间看到了什么,像打了鸡血一样亢奋。
那位女生激动得一只手搭在“百事通”的手臂上,要不是场合不对,余容都怀疑她是不是要跳起来跑到台上去跟高个小提琴手表白了。
余容一只耳朵欣赏音乐,一只耳朵接受八卦,两不误,自然也听到了她们说的什么高个小提琴。
顺着台上的演奏者一一看去,确实有一个个子非常高的男生在拉小提琴,长得也不错,就是感觉有点眼熟。
黑色的西装映着打底的白衬衫,衬衫上的领结是竖直结。
看到这里余容想起来了,这不就是刚刚撞掉她的门票,还把她带到大剧院的男生嘛。
怪不得她急匆匆的,感情开场曲就有他啊。
看样子他已经顺利赶上了演出。
“这你都不认识,我之前不是跟你安利过了吗,这个乐手叫李元一,小提琴特别厉害,这个乐团我最喜欢的就是他了,你可别跟我抢啊,你换个人喜欢。”
“百事通”果然不负众望,连人家的名字都知道。
原来他叫李元一啊,小提琴确实不错,不过余容认识的人中还有更好的。
“没头脑”瘪瘪嘴,回道:“知道啦知道啦,不跟你抢,这里帅哥这么多,我都看不出来,怎么会跟你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