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胜一边戴上蓝牙耳机,一边发动车辆。
“金律师,说话方便吗”
“方便的很,我正准备开车回家吶!”
“怎么......那些同行没找你一起吃个饭、庆祝一下”
苏青红的心情显然很好,这都能打趣自己了。
金胜笑著摇了摇头道:“看您说的.....这有什么好庆祝的。”
“如果不是您愿意出手帮忙,我今天绝不会如此轻鬆。”
“所以啊!”
“我想等案子完结后,找您和夏检察官一起简单吃个便饭。”
“放心,就是朋友之间找个小馆子,简单聚个餐,不涉及任何其它因素。”
“您觉得怎么样”
这就是语言的智慧了。
“呵呵....”
电话那头,苏青红轻笑了一声。
“作为並肩作战的临时队友,你都这么说了,那我肯定没问题啊!”
金胜的底细如何,她其实早就找人打听过了。
根据上头传来的可靠消息,几个月前的魔都『z法系统』大地震。
严格来说,就是『某人』在办理案子的时候发现问题,然后开始偷偷串联、组织多方力量所导致的。
不仅扳倒了整个『赵家』,还带出了底下上百號人。
现如今填补空缺的这帮人,多多少少算是承了金胜的一份人情。
人脉先不说,仅凭这份能力.....就值得去交好。
否则自己又怎么会全力配合计划,最后还特意在法庭上送了一发『火箭』。
这就是为了示好。
现在金胜提议一起『吃个饭』,她当然不会拒绝了。
“哈哈....苏主任爽快,那咱们可就这么说定嘍!”
“放心,我说话算话。”
苏青红话锋一转道:“好了,说回正事。”
“刚才收到治安那边的消息,丁驍已经率先招供。”
“包括计划怎么制订、怎么实施、由谁实施、送了多少钱、具体送给谁.....等等。”
“全都清清楚楚,符合证据指向。”
“另外,章凯风一开始的法援律师並不是朱明宇,而是另一个叫赵慕风的律师。”
“据丁驍交待,他受到了陆志铭的指示,私下去找了对方,並送上了2万块钱,要求其主动申请退出。”
“法律援助中心副书记王岳山,在接受秦彦请託之后,同意赵慕风退出,並將案件指定给了朱明宇。”
“这个情况,治安方面已经同步反应给了司法局,由他们內部进行处理。”
“根据上级指示,这个案子会从严、从重,爭取办成一个『妨碍司法公正』的典型案例。”
金胜眉头一挑。
竟然还有这种好事啊!
看来....这帮人有的受了。
领导一般不开口,但真要下了指示针对一个刑事案件,那基本上法院在量刑这一块,会无限接近顶格。
要知道....法官手里可是握有一个大杀器,自由裁量权的。
最简单的例子,哪怕是在3年內,可以適用缓刑,可我就是不给,你咬我啊!
或者3到7年的区间,有同案例只判了4年,但我非要给个5年,行不行
违规了吗
没有,因为你確实犯罪了,而我有自由裁量权。
觉得刑期过重、想上诉,那是你的权利。
就看上一级法院支不支持了。
最好去查一查,刑事案件在程序合法、证据確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二审改判的概率是多少。
真是开国际玩笑!
信不信你上诉程序还在走,牢却已经坐完了。
有本事你出去后接著告,看谁理你。
也不想想,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在谁手里。
不等金胜开口,电话那头的苏青红又接著说道:“还有......”
“金律师你前几天提到的,关於秦彦妻子贾浅浅的那个事,治安已经查证了。”
“事实如你所猜测的那样。”
“復大附属中山医院,『遗传与生殖医学中心』的高远帆主任医师,是秦彦岳父,贾国良的老朋友。”
“他在接到请託电话后,並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鑑定双方本人到场。”
“仅仅由贾浅浅独自携带两人的『头髮』样本,在填写完信息后,立即进行了鑑定,並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鑑定报告。”
这里有个小知识。
dna鑑定报告,有两种形態。
一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可以用来上户口、移民、诉讼、继承......
通常需要所有被鑑定人,本人到场?。
由现场工作人员核对身份、拍照、录指纹,当场採集样本,全程录音录像,確保来源真实可追溯。
另一种是个人隱私亲子鑑定,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纯粹就是给你自己看看,心里清楚就行的东西。
这个就很宽鬆了,无需双方本人到场?,甚至可以匿名操作。
也是很多律师在处理相应官司时,最喜欢找的漏洞之一了。
那些个影视剧里演绎的,隨便弄两根头髮去鑑定,拿到结果就往法庭上展示.....
甚至法官还採纳,並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
说实话....大家看个『乐呵』就行了,千万別有样学样。
会让人笑掉大牙的。
耳机里,苏青红的声音继续传来。
“鑑定双方,分別是秦辉、以及一名叫『李唯』的男子。”
“目前,贾浅浅已经委託了律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贾国良也利用其关係网,加快了立案、排期开庭的速度。”
“具体时间定在了1月24號,年前最后一个星期五。”
“现在....治安方面问我,抓还是不抓”
“金律师,你觉得该如何选择呢”
不得不说....苏青红还真是给面子啊!
竟然会把选择题拋给自己。
前面就说过,贾浅浅一家这么玩,看似简单,实际上涉及了多项刑事犯罪。
偽造dna鑑定报告、虚假诉讼、利用影响力干预司法活动、妨害作证罪、帮助偽造证据罪.......
马上抓:
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被蜀黍及时介入制止),属於?犯罪未遂?。
晚点抓:
已经完整实施了全部犯罪行为?,並达到了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结果,属於?犯罪既遂?。
这两种选择,直接影响了罪名认定、量刑轻重以及法律程序中的定性。
现在就看金胜怎么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