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高地阔,凉风习习,一望无际的跑马场上,太史慈领着典韦来到马厩。
北方产马,更何况张宁对于养马的事情十分重视,因而各地的马场都在扩建。
眼前的马厩里,光是纯种的汗血宝马就不下于上百匹,每一匹都是神骏非凡,细条匀称的上等良马。
“铁牛兄弟,对于我们战将来说,战马不光是坐骑这么简单。”
太史慈上去,手掌抚过一匹黑马温热的脖颈,那马非但不避,反而温顺地蹭了蹭他的掌心。
“马是通人性的,你待它如兄弟,它便会舍命随你驰骋沙场。”
“俺懂!”典韦重重点头,“俺对它好,它便会对俺好。”
太史慈闻言,蓦然一愣,随即眼中露出赞赏之色。
多么朴实无华,且直白的道理啊。
这不仅是对马,对人也是相互的。
朝廷和士族若是对庶民好,庶民为什么还要造反呢?
任何事情都是有因必有果,而不是有果无因。
“好,那你便自己挑选一匹。”太史慈退到了一旁。
其实他本想帮着挑一匹的,但每一匹战马的性格都不一样,他挑选的马性格只适合自己,未必适合典韦。
果然,在绕了一圈之后,对方挑了一匹他觉得不会多看一眼的马面前。
典韦挑马,不看瘦不瘦、漂不漂亮,专挑骨架大、胸膛宽、看着敦实、胃口极好的马。
别人嫌这马贪吃易胖,他偏喜欢,“能吃才有力气,跟俺一样!”
“铁牛兄弟,要不再换一匹吧?”太史慈摸着胡须,“此马过于臃肿,怕是跑不快啊。”
典韦却只是咧嘴一笑,大手重重拍在那马宽厚的颈间,震得鬃毛簌簌颤动。
“它能吃,俺也能吃;它有劲,俺也有劲。俺待它如亲兄弟,它便不会拖俺后腿。”
那马似是听懂了一般,低低打了个响鼻。
硕大的脑袋亲昵地蹭了蹭典韦的胳膊,半点不怯生,反倒透着股憨直的亲近。
太史慈望着一人一马浑然天成的默契,一时竟无言反驳,只轻轻叹了一声。
……
眼看到了秋收的日子,百姓们便又开始忙碌起来,去地里收割麦子。
平日里不农忙了,便能去各地做工赚些钱,或是去货运码头干劳力,总能养活一家人。
百姓们渐渐知道,不依附于地主,他们靠着一身的力气也能活下来。
一年到头种的粮食不用再全部交上去了,只需要一点点的赋税,剩下的便能留给家里人吃,或是卖出去换钱买肉买衣服。
家里的孩子,愿意上学的可以去书院上学,愿意学技术的,也可以去工坊学习。
士人们不再高高在上了,谁若是敢说自己是士人,出去的时候少不得要挨一闷棍。
不过是隔了一条黄河,河北与河南简直就是两个世界。
张宁回来的这几天,便收到了张合的报告,大戟士营已经组建完成了。
五百个全副武装,身披重甲,手持铁戟的甲士组成在一起的方阵,简直就是无坚不摧。
校场上,张合手持令旗,指挥这些甲士操练。
“踏踏踏。”
数百人虽然背负着沉重的甲胄,但行进的速度也不慢,数百人的脚步踏出如同一声,每踏出一步就仿佛地面都在震动。
面甲上雕刻的兽面,此刻光是看着,便能感受到那股凶戾之气。
“大戟士,果真是名不虚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