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现在需要告知你的权利。第一,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第二,你有权委託或要求聘请律师在询问时到场;第三,如果你无力聘请律师,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话还没念完,曹逸森忽然抬了抬眼,换了一副表情,缓缓开口:
“抱歉,我听不懂韩语。”
小警察愣了一下:“啊”
曹逸森接著说,这次用的是慢条斯理的日文,但语气里明显带著“他在说外语”的意味:
“我现在要求见律师。在律师到场之前,我不会回答任何问题。”
他又补了一句:
“另外,我正式提出要求,请你们安排有资质的翻译人员在场,协助我听懂並確认你们所说的一切內容。”
车门边几个警察一时面面相覷。
带头的那个皱眉低声嘀咕了一句:“刚刚不是还回我韩语吗……”
曹逸森像是没听见,换成英文,自顾自把话说完,语气不快不慢、几乎像背条文:
“在翻译人员到场,並且用我能听懂的语言,完整、准確地向我解释所有权利和文件內容之前,我拒绝进行任何形式的陈述,也不会在任何文件上签字。”
他抬了抬下巴,看著对方:
“这是我的权利,对吗”
这一整段话,说得不急不躁,甚至带著点职业习惯的冷静——不像是在跟街头混混吵架,更像是在会议室里跟法务確认条款。
车门边的小警察完全接不上话,回头看带头的:
“他…他说他听不懂韩语,要律师,还要翻译。说没有翻译之前,他什么都不回答,也不签字。”
带头的警察脸色更难看了。
他心里清楚这傢伙十有八九是在耍滑头——刚才明明用韩语跟自己对过两句。但程序上,对方说“听不懂”,又提出“见律师、要翻译”,他们要是当没听见,回头真闹大了,这一条就足够律师拿来做文章。
他沉默几秒,最后只能咬牙点头:
“行,那就按规定来。先带回所里,翻译和律师这边,我们走程序。”
醉汉在那边还在嚷嚷:“哥!你可別就把他当普通人放过去啊!我们都躺地上了——”
带头警察冷冷扫了他一眼:“你也得跟我回去做笔录。到底谁先动手,监控一调就知道了,別在我这儿演。”
醉汉被噎了一下,又想提“所长”,看著他那张黑著的脸,还是把话咽回去了。
曹逸森坐在后座,靠著椅背,背上隱隱作痛,呼吸一点点慢下来。
——从这一刻起,街头这一架,已经被他硬生生拉进了走“程序”的世界。
接下来,就不是巷子口谁嗓门大谁说了算,而是谁更懂怎么用人脉和规则说话。